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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誉的价值以价值哲学为视角(5)

来源:青年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在商誉形形色色的载体中,商标是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商标是经营者与社会公众交流的最重要的媒介。使用商标的目的,往往是想使用商标对于公众的吸引

在商誉形形色色的载体中,商标是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商标是经营者与社会公众交流的最重要的媒介。使用商标的目的,往往是想使用商标对于公众的吸引与商标对应产品在公众内心已经树立起来的信誉等。从长久来看,又是培育人的现代文明素质、构建健康文明社会的一种方式。所以,商标及其使用的健康文明方式的规范化,属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必备环节。近期我国大力整治“刷单”“恶意差评”“电信诈骗”等社会现象,就是净化人们生活环境、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一种体现。这不仅是社会整体进程对于秩序稳定的一种需求,而且是人类对于真善美的一种需要。商誉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的统一,在这里提供了一种方式,使商誉追求本身不仅仅是商业性的行为,而进入了人和社会发展的文化、文明层次,含有人类对真善美价值追求的具体意味。

三、商誉的价值与市场法治

商誉所具有的工具性与目的性统一的社会价值,不仅意味着对商誉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和必然要纳入国家法治的对象序列,而且意味着要为商誉相关立法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指导。通过市场法治而实现商誉的社会价值,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实践工程。

任何法律和法治的核心问题,实质上都在于规制并落实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本文集中就现实中比较突出的商誉权及侵权问题做具体的分析。

(一)明确商誉权的法律性质

商誉产生于人类商业活动中,是各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价值形态,因而必然形成相关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关系。但由此产生的权利的法律属性如何,人们的看法却并不明晰一致。(16)如有的学者认为,商誉属于法人名誉内容的一部分,法人的名誉与法人的商誉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异,商誉权即属于法人名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学者认为,商誉权虽然存在无形财产权的性质,但财产性只是其非本质属性,只有人格权才是它的本质属性。商誉权的客体包括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但后者不是直接的财产利益,而是含于商誉利益之中。因此,商誉权是一种有别于相关权利的特殊人格权。有的学者认为,商誉权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相似,属于知识产权。而有的学者认为,商誉权就是一种财产权,因为在会计界,特许经营权、商誉权等作为无形资产已被列为投资的资产形式。参见吴汉东:《论商誉权》,载《中国法学》,2001(3)。

依笔者之见,只有深刻理解商誉的双重价值,才能对商誉权的法律性质有进一步的认识。有学者提出:“对于商业主体而言,商誉是手段而非目的,它具有工具价值,不同于自然人的名誉。名誉对于自然人而言,其价值在于实现自然人的自然权利,满足其精神利益,是一种目的价值。”(17)黄云:《有关商誉权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这种观点揭示了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在法律上的不同性质,但其表述中,将主体简单二分为“商业主体”与“自然人”则有失周严。实际上,作为商誉的名誉,不仅是作为“法人”的商业主体的工具,也代表它的“人格”;作为目的价值的“名誉”,也不仅仅属于“自然人”。商誉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社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具有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相结合、相统一的意义。那么就无须在区分主体的意义上理解商誉权的法律性质,而只需明确:商誉的工具属性方面,使它在法律上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商誉的目的属性方面,则使它在法律上具有“人格权”的性质。依照这样的理解,在制定和解释应用相关法律的时候,是否可以更清晰、准确些呢?

例如,一旦其被其他竞争者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占了市场份额,继而引起经营者销售量降低、收益变少时,由于不正当手段属于工具(手段)价值序列,其所损害的是商誉的工具价值,因而涉及财产权问题;倘若由于此种不正当手段进而影响了市场诚信交易体系,甚至遮蔽了人和社会自我完善的精神权益,即商誉的目的价值,那么性质又不同了。这时的商誉权的法律属性,就涉及人格权、名誉权、专利权,甚至连整个知识产权系列的内容都不足以涵盖了。

(二)明确有关商誉的侵权构成

由于商誉具有“无形性、非恒定性”等特征(18)吴汉东:《论商誉权》,载《中国法学》,2001(3)。,且我国商誉权相关定义尚未充分明确,所以侵害商誉的行为在实践中较难认定。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此规定就显得比较原则笼统。实践中,有时不得不参考借用《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和《刑法》等其他部门法中的条款,故导致裁判表述的不一致,容易引起争议,进而增大依法治理的难度。


文章来源:《青年与社会》 网址: http://www.qnyshzz.cn/qikandaodu/2021/0708/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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