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第二届“全社会反诈,青年在行动”活动在京举

来源:青年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9-0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在致辞中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在致辞中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做好该部法律的宣传贯彻工作很有必要,特别是国家反诈中心青年党员、互联网企业反诈青年志愿者共同携手,来到群众中间,面对面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诈防诈知识,做好反诈事业的宣传员、教导员,才能让反诈宣传走深走实,切实做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诈防诈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在活动现场,国家反诈中心的青年党员与互联网企业反诈青年志愿者组成的300余人的宣传队伍,通过设置反诈宣传展位、徒步小方阵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去,通过发放反诈宣传资料、派发反诈纪念品、开展反诈知识问答等方式,为群众介绍诈骗类型、揭批诈骗手法、宣讲防骗知识、介绍“国家反诈中心APP”使用方法,各种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受群众欢迎。

为积极宣传近日表决通过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9月6日,国家反诈中心在京举办“全社会反诈青年在行动”主题活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并致辞,国家反诈中心青年党员、互联网企业反诈青年志愿者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


文章来源:《青年与社会》 网址: http://www.qnyshzz.cn/zonghexinwen/2022/0906/3028.html



上一篇:大学生婚育观念变化引社会关注 未来结婚意愿高
下一篇:第二届“全社会反诈 青年在行动”活动在北京举

青年与社会投稿 | 青年与社会编辑部| 青年与社会版面费 | 青年与社会论文发表 | 青年与社会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